广大患者朋友: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医保发【2021】41号)精神,构建内涵边界清晰、适应临床诊疗、便于评价监管的价格项目体系,根据资阳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规范康复类、精神治疗类、放射治疗类、体被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资医保发【2025】25号)要求,我市统一规范康复类、精神治疗类、放射治疗类、体被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现就我院执行的康复类、精神治疗类、放射治疗类、体被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通知如下。
一、规范康复类、精神治疗类、放射治疗类、体被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一)整合康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7项,停用原执行价
格项目86项。
(二)整合精神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0项,停用原执
行价格项目24项。
(三)整合放射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5项,停用原执
行价格项目85项。
(四)整合体被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53项,停用原执行
价格项目230项。
二、明确康复类、精神治疗类、放射治疗类、体被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保支付政策
医保局综合考虑临床需要、基金支付能力等因素,明确康复类、精神治疗类、放射治疗类、体被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保支付类别。
三、严格执行文件内容
(一)我院严格对照通知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服务产出、价格构成等项目要素,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二)规范后的精神治疗类、放射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自2026年1月15日起执行。规范后的体被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自2026年1月30日起执行。规范后的康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自2026年3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间如国家和省市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附件:《关于规范康复类、精神治疗类、放射治疗类、体被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资医保发【2025】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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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医保发【2025】2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