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超声检查类、物理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执行的公告
点击量:次 更新时间:2026-02-28

 广大患者朋友: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医保发202141号)精神,构建内涵边界清晰、适应临床诊疗、便于评价监管的价格项目体系,根据资阳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规范超声检查类、物理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资医保发20261号)要求,我市统一规范超声检查类、物理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现就我院执行的超声检查类、物理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通知如下。

一、规范超声检查类、物理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一)整合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3项,停用原执行价格项目96项。

(二)整合物理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32项,停用原执行价格项目181项。

二、明确超声检查类、物理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保支付政策

医保局综合考虑临床需要、基金支付能力等因素,明确超声检查类、物理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保支付类别。

三、严格执行文件内容

(一)我院严格对照通知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服务产出、价格构成等项目要素,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规范后的物理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自202631日起执行。规范后的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自2026316日起执行。执行期间如国家和省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附件:  资医保发〔2026〕1号 关于规范超声检查类、物理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

 

 

安岳县中医医院

2026228

信息来源:物价科

编辑: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