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呼吸系统、泌尿系统、疝、甲乳类、 耳鼻喉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执行的公告
点击量:次 更新时间:2026-03-15

 广大患者朋友: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医保发202141号)精神,构建内涵边界清晰、适应临床诊疗、便于评价监管的价格项目体系,根据资阳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规范呼吸系统、泌尿系统、疝、甲乳类、耳鼻喉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资医保发20262号)要求,我市统一规范呼吸系统、泌尿系统、疝、甲乳类、耳鼻喉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现就我院执行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疝、甲乳类、耳鼻喉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通知如下。

一、规范呼吸系统、泌尿系统、疝、甲乳类、耳鼻喉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一)整合呼吸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68项,修订原执行价格项目1项,停用原执行价格项目148项。

(二)整合泌尿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03项,修订原执行价格项目1项,停用原执行价格项目267项。

整合疝、甲乳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25项,修订原执行价格项目1项,停用原执行价格项目77项。

整合耳鼻喉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64项,修订原执行价格项目2项,停用原执行价格项目317项。

二、明确呼吸系统、泌尿系统、疝、甲乳类、耳鼻喉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保支付政策

医保局综合考虑临床需要、基金支付能力等因素,明确呼吸系统、泌尿系统、疝、甲乳类、耳鼻喉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保支付类别。

三、严格执行文件内容

(一)我院严格对照通知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服务产出、价格构成等项目要素,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规范后的泌尿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自2026316日起执行。规范后的呼吸系统、疝、甲乳类、耳鼻喉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自202641日起执行。执行期间如国家和省市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关于规范呼吸系统、泌尿系统、疝、甲乳类、耳鼻喉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资医保发〔2026〕2号

 

安岳县中医医院

2026315

 

信息来源:物价科

编       辑: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