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放射检查项目价格调整的通知
点击量:次 更新时间:2026-03-27

广大患者朋友

根据《资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资医保发〔2025〕10号)文件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我院放射检查项目价格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根据上述文件附件资阳市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公立医疗机构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表中使用说明规定

1.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相关放射检查须提供符合要求的“数字影像处理和上传存储服务”并执行现行放射检查项目价格对于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数字影像处理和上传存储服务”的,执行的相关放射检查项目价格减收5元。

2.公立医疗机构提供“数字胶片云储存服务”,不再提供实体胶片额外提供实体胶片的,可收取相应费用。

二、价格调整执行情况

我院已完成数字影像处理和上传存储服务建设2026年3月30日起,放射检查项目严格执行上述政策规定的价格标准。

如有疑问,请向我院物价科咨询电话:028-24520120

特此通知

 

附件:资医保发【2025】10号关于规范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的通知
 

 

信息来源:物价科

编       辑:院办公室

 

安岳县中医医院

                               2026年3月27日